近期我市降雨天气频繁,为进一步做好汛期降雨天气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照7月17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污水处理厂及重点涉水企业汛期专项执法帮扶行动的通知》的要求,为有效保障我市水环境安全,避免企业利用降雨天气违法排污的行为发生。南宫分局强化环境管理和隐患排查力度,开展了汛期水质保障专项行动,一是重点对开发区内污水处理厂、重点涉水企业及周边雨水沟渠、环城水系开展排查。二是对紫冢镇、段芦头镇、垂杨镇等涉水重点企业、污水处理厂、清西干渠开展排查。 执法人员对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危废暂存场所、环境应急设施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企业在特殊天气期间要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值守,同时对疑似问题及时提取水样进行监测。 7月31日对相关企业法人和环保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要求企业提高认识,全方位加强环境管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各项环境隐患,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下一步,南宫分局将持续开展汛期水质保障执法帮扶工作,加强巡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做到早掌握情况、早分析原因、早采取措施,全力做好汛期水质保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