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委政法委下发《关于“枫桥式工作法”评选和“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情况的通报》,南宫市人民法院南便人民法庭被评选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单位。 南便人民法庭坐落于南宫市城区以西20公里处的324省道路旁,毗邻南宫市南便村乡人民政府,负责管辖一镇、两乡、三个办事处的民事案件,辖区共147个行政村,12.6万余人,现有干警5名,特邀调解员5名。 近年来,南便法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在诉源治理、案件调撤质效、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等工作中创新举措、能动司法,持续提升司法便民利民水平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成效。 南便法庭坚持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融合,建立完善了辖区矛盾纠纷一村一调解专员排查预警、驻庭调解员诉前调解、法官司法调解兜底、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立体式、全覆盖、网格化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力争矛盾纠纷处置及时,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2021年以来,该庭累计开展法庭开放日、送法下乡、巡回审判+现场普法等普法宣传活动30余次,诉前化解民事纠纷400余宗,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605件,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363件。 下一步,南宫法院将继续巩固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成效,持续探索人民法庭就地实质化解纠纷新路径,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前沿阵地作用,着力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