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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南宫市广大群众及餐饮经营主体的一封信

2026-8-22 16:06



  致南宫市广大群众及

  餐饮经营主体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群众、各餐饮经营主体朋友们:

  千年古邑文脉绵长,善美南宫烟火盎然。南宫历史底蕴深厚,坐拥千年普彤古塔古韵、独具特色的南宫碑书法文脉,温润的市井烟火是城市活力的生动写照,洁净宜居的环境是千年古城最美的底色。《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对餐饮经营选址、油烟排放、噪声管控、露天烧烤等领域明确刚性法律红线。为兼顾商户合规经营发展、大气污染治理和群众居住权益,持续擦亮南宫生态宜居名片,我市全面开展餐饮油烟常态化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相关法规要求、经营规范及法律责任告知如下:

  一、严守选址底线,杜绝违规经营

  严格落实生态环保相关法律规定,严禁在居民住宅楼、无专用烟道商住综合楼、商住楼与居住层相邻商铺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经营项目。各商户开业前务必认真核查经营场所属性、烟道配套条件,坚决杜绝违规选址经营。特别提示:营业执照合规不代表选址合规,一经核查属于禁设区域,拒不整改的将依法关停处罚,产生的装修、房租等经济损失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二、规范油烟治理,守护洁净环境

  全市所有餐饮门店、单位食堂、各类小吃经营摊点,必须安装匹配经营规模的油烟净化设备,营业期间全程正常开启运行。严格落实常态化清洗制度,定期检修设备、彻底清洁油污,规范建立留存清洗运维台账,坚决杜绝油烟直排、设备闲置、跑冒滴漏、清洗不彻底等问题。全面禁止店外占道经营、室外爆炒作业,全域严控露天烧烤行为;所有餐饮经营一律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严禁使用原煤、木柴、炭火等高污染燃料,从源头管控油烟污染。

  三、强化降噪管控,共建和谐邻里

  各经营主体需对后厨风机、空调外机、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做好减振降噪措施,合理管控经营作业声响。自觉避让居民午休、夜间休息时段,严控经营性噪音扰民。经营过程中如引发邻里矛盾,要主动对接、及时整改、积极化解,以文明经营维护和睦邻里关系,守护城区安宁有序的居住环境。

  四、明确执法标准,明晰法律后果

  1.餐饮经营单位油烟净化设备应装未装、擅自闲置停用、油烟超标直排的,依法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治;

  2.在禁设区域违规开办餐饮项目、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3.违规开展露天烧烤、提供烧烤场地的,依法没收经营工具及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整改、屡查屡犯的,从重处罚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五、畅通监督渠道,全民共治共享

  优美的人居环境不仅是民生福祉,更是南宫餐饮行业良性发展的坚实保障。为拓宽监督渠道、凝聚共治合力,广大市民如发现餐饮油烟直排、违规露天烧烤、占道经营、噪音扰民、设备闲置不运行等违规行为,可随时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宫市分局:

  0319-7295688

  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0319-5262019

  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319-5222476

  守法经营是底线,绿色发展是正道。希望全市广大餐饮经营者主动学法知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各项经营规范,平衡经营效益与公共利益,以合规经营守护南宫古城烟火、护航生态环境提质。恳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主动建言献策,全民携手、共治共管,让千年古邑的人文古韵与市井烟火和谐共生,共同守护天蓝、清净、宜居的美丽南宫!

  各经营主体在合规经营、油烟治理方面如有疑问,可就近前往属地市场监管所咨询办理。祝愿全市餐饮商户合规经营、生意兴隆、稳步发展!

  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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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guo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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