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网南宫民意通南宫信息南宫党务公开网 今天是

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集中促销期间消费警示

2021-11-10 11:24

  为守护安全、畅通消费,规范网络集中促销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期间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请广大消费者不可迷信所谓“价格优势”,购买前要提前了解价格走势,做到心中有数,除非是长期跟踪考察的商品,否则千万不要单纯相信低价宣传而盲目跟风下单。喜欢囤货的消费者按需规划囤货数量,避免一次囤货过多造成浪费,建议消费者在“剁手”前先清理家里的“存货”,按需补货。消费者面对主播的极力推销,保持冷静,克制冲动,要尽量选择信誉高、口碑好的直播带货商家进行交易。为保障财产安全及交易记录可循,不要脱离平台进行私下交易,不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者扫描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在此郑重提醒电子商务经营者合法经营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应当依法合规开展网络经营和促销活动,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借促销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二、开展限量促销的,应当在广告中标明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促销活动有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的,不得在广告中使用“全场促销”等宣传用语。广告中标明销售商品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数量。赠送消费积分或者发放优惠券的,应当标明消费积分或者优惠券的使用条件、方法和期限。活动开始、结束时间要精确到秒。
  
  三、不得发布虚构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促销广告。不得在广告中以虚构的原价、先涨后降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误导消费者,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广告中的原价必须有在广告发布前七天内销售过的记录。
  
  四、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网络集中促销期网络交易监测,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科学理性消费,量需而入,网购时注意索取并保存购物凭证以及订单信息、购物聊天记录等作为维权证据,发生消费纠纷时,可先与商家以及平台进行沟通,如联系不上或者无法达成一致的,可向12315或者消协组织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分享到:
责任编辑: zhangyj

最新评论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