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开心快乐 于 2019-5-14 10:56 编辑
城管局的处理结果中: 1.显示: 2018年9月该建筑开始施工,随即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并处以10000元的罚款,要求其在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后再行施工。 问题:①这么高(13.6米,三层)的楼,这么大的面积(40×16m2)(如图所示)是一天两天盖起来的吗? ②没有证件,一直处于停工状态的话是怎么盖起来的呢? ③相关部门在巡查时没有发现吗? 2. 显示:2019年年初我局巡查工地时发现该工地又开始施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再次停工。 问题:④2018年9月,对其停工还能盖成这么高,这么大(如图),再次采取停工的措施,作用在哪儿呢?搞形式主义吗? ⑤对于这种没有证件的违法建筑,只是停工和罚款来解决吗? 3.显示:正督促其抓紧办理相关规划手续。 问题:⑥未批先建(没有证件,楼(如图)已初步盖成,已形成事实),然后再补办相关手续是法律所允许的吗? ⑦这个楼符合城市规划政策吗?符合建设用地规划政策吗?符合建设工程规划吗?符合办理手续的条件吗?如果符合条件,为什么一直办不下来?为什么未批先建? ⑧没有证,他竟然敢持续从地基盖到楼顶(如图),谁的责任?谁在背后支持他? 请相关单位帮我们处理这几个问题,我们表示诚挚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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