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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0年以前大中专生毕业分配问题

月月超       发表于 2017-6-14 03: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查看: 928797|回复: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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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在线       发表于 2017-6-14 20:37 |只看该作者
那些80.90年代大中专毕业生,后来下岗的,无业的,现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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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7-6-15 11:03 |只看该作者
关于做好“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2017年05月20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意见的报告》(内人社报〔2017〕13号)文件精神,及呼伦贝尔市专项调度工作会议要求,现将调查摸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摸底登记人员范围

      (一)第一类人员:1997年及以前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计划统招生中一直没有安置就业的任务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的定向生、委培生。

      (二)第二类人员:1998年、1999年、2000年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未按所签合同安置就业的定向生。

      (三)第三类人员:1999年及以前入学,技工学校按定向招生计划招收、未按所签订的合同由用人单位接收就业的毕业生。

      二、符合条件人员提供所需资料及登记地点

      (一)需要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原始档案资料及本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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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7-6-15 11:06 |只看该作者
(二)登记地点:根河市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联系人:赵连梅   房丽辉

      咨询电话:5227722

      三、摸底登记时间

      2017年5月21日至2017年5月31日(节假日不休息)

      注:此项摸底登记工作时间紧,望互相转告,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的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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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7-6-15 21:04 |只看该作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文件

      内人社报[2017] 13号

      关于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习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意见的报告

      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区“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要求各盟市党委、政府切实做好这部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按照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事件联席会议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研究提出了解决我区这部分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把握人员范围

      以“并轨”前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派遣接受地为依据,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盟市党委、政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重点解决下列毕业生(以下坚持“三类人员”)就业:

      (一)1997年及以前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计划统招生中一直没有安置就业的任务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的定向生、委培生。

      (二)1998年、1999年、2000年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未按所签合同安置就业的定向生。

      (三)1999年及以前入学,技工学校按定向招生计划招收、未按所签订的合同由用人单位接受就业的毕业生。

      二、准确界定人员身份

      各盟市要全面掌握上述“三类人员”底数,包括当年招生性质、毕业时间、学校、专业、困难程度、求职意愿等信息。组织专门力量,依据报到情况、本人档案、派遣证、相关证明等资料,逐一甄别,严格界定身份。

      三、落实就业相关政策

      各盟市要坚持原有政策与现行政策衔接统一原则,依据原招生就业政策以及现行机关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规定,针对不同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上述“三类人员”的就业问题。

      四、期限解决就业问题

      各盟市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于2018年4月10日前解决上述“三类人员”的就业问题,维护党的十九大召开和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自治区维稳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各盟市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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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7-6-16 17:24 |只看该作者
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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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7-6-18 06:34 |只看该作者
按照通辽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辽市关于解决“并轨”前部分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其他历遗留需要继续解决的有关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工作方案》(通信联办发〔2017〕24号)文件精神,我旗于即日起开展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登记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人员范围
(一)1997年及以前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计划统招生中一直没有安置就业的任务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的定向生、委培生;
(二)1998年、1999年、2000年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未按所签合同安置就业的定向生;
(三)1999年及以前入学,技工学校按定向招生计划招收、未按所签订的合同由用人单位接收就业的毕业生;
(四)1997年及以前入学,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统招生中一直没有安置就业的任务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的定向生、委培生;
(五)1998年、1999年、2000年入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就业的定向生;
(六)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厅发〔2010〕47号文件规定的2002年以前(含2002年)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2012年安置遗漏人员);
(七)中共通辽市委〔2012〕3号会议纪委明确的“2002年以前入学的教育学院和电大等学校师范类委培生、1999年之前毕业未安置的非师范类统配生、2001年以前毕业未安置的全日制师范类本(专)科院校毕业生”(历次安置遗漏人员)。
二、登记时间地点及要求
登记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7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
登记地点:科左中旗就业局一楼大厅(保康镇科尔沁大街东端北侧)
符合条件人员需本人持学籍档案、报到证(派遣证)、定向或委培合同(协议)原件,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登记。
咨询电话:科左中旗人社局0475-3219902
                    科左中旗教体局0475-3217984

科左中旗解决“并轨”前部分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
学校毕业生及其他历遗留需要继续解决的
有关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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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7-7-2 05:22 |只看该作者
乌海市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乌海市教育局 2017年06月22日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关于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意见的报告》(内人社报〔2017〕13号)精神,为妥善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做好分类安置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属地管理,依法依规,摸清底数,分类化解,有序推进的原则开展分类安置工作。

      二、分类安置范围

      (一) 1997年及以前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计划统招生中一直没有安置就业的任务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1998年、1999年、2000年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未按所签合同安置就业的定向生;

      (三)1999年及以前入学,技工学校按定向计划招收、未按所签订的合同由用人单位接收就业的毕业生;

      (四) 1997年及以前入学,大专及以上国家计划统一招生中一直没有安置就业的任务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的定向生和委培生及1998年、1999年、2000年入学,大专以上未按所签合同安置就业的定向生。

      三、工作安排

      (一)身份核实

      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25日,依据报到情况、本人档案、派遣证、相关证明等资料,逐一甄别,严格界定身份,对每名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登记摸底情况进行核实确认。

      (二)分类统计

      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按照普通大中专院校任务生、定向生、委培生及技校生等各类情况进行分类统计。

      (三)汇总上报

      各区在摸底登记,核实统计结束后,将所有资料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将有关表格、情况说明等材料, 6月30日前上报市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安置措施

      根据分类统计的情况,请市人社部门提出分类安置办法,征求各区及相关部门意见后,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四、有关问题处理

      (一)不属于安置范围人员

      不在本次安置范围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原则不做安置。考虑到该群体对政策没有完全理解,在从众心理的驱使下、存在跟风盲目前来的情况,各区、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二)资料不全人员

      由于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群体毕业近20年,可能存在原始档案、毕业证、派遣证、分配介绍信等资料不全的情况,各区要从实际出发,要求本人做出详细的情况说明,市教育局协调自治区教育厅,配合做好此类人员的甄别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部署

      各区、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分类安置工作顺利进行。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关于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意见的报告》(内人社报〔2017〕13号)精神上来。

      (二)依法依规办理,认真核查确定

      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人数多、时间跨度大,在工作开展中,各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就业政策,做好“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分类安置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各区、各部门在分类安置过程中,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己,公开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耐心做好政策解读,对政策解释不清、摸底登记不细、检查认定不准、分类汇总不实、分类安置不到位及散布虚假信息等其他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追究责任人及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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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895587       发表于 2017-7-3 16:21 |只看该作者
政府的诚信问题 96届的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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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7-7-4 15:28 |只看该作者
咱们国家是共产党专政,无论哪个省都是执行的中央政府的政策,只不过执行力度不同而已,不像美国是联邦制,各个地方都有自己的自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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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7-7-4 15:36 |只看该作者
肇州县90年代末未就业合同委托、定向大中专毕业生摸排情况公告
按照工作流程、时限和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派出由纪检委、政法委、人社局、信访局四家单位参加的3个工作组分别深入到各学校对合同委托、定向生的入学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入学学籍名册、原始协议书、委托合同等有关材料进行了查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目前,经核查我县合委、定向生共220人,共涉及42所学校。通过函询和调查组走访,具体分三种情况:
1、有合同文本的共7所学校(117人)。分别为大庆经济学校,现转型为大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园林绿化公司,涉及39人;大庆石油管理局卫生学校,现为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涉及11人;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学校,现为黑龙江科技职业学院,涉及4人;齐齐哈尔林业学校,涉及4人(个别毕业生提供有本人的入学合同协议,学校没有提供合同和协议书);齐齐哈尔农业机械化学校,涉及29人;黑龙江省农业经济学校,现为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涉及28人(个别毕业生提供有本人入学登记表,学校没有提供合同和协议书);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涉及2人,学校提供有一份在肇州县录取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与管理专业15人的《中等技术学校合同委托培养接收协议书》,但未就业毕业生均不属于此专业。
2、没有合同,但有入学或毕业登记名册及证明的共29所学校(86人)。分别为长春地质学院,现并入吉林大学,涉及1人;大庆高等专科学校,现为大庆师范学院,涉及7人;大庆石油学院,现为东北石油大学,涉及1人;大庆人民警察学校,涉及1人;大庆艺术学校,涉及1人;东北农业大学,涉及1人;华北石油卫生学校,现为渤海石油职业学院,涉及2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涉及1人;黑龙江纺织工业学校 ,现为黑龙江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涉及8人;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现为黑龙江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涉及1人;黑龙江省交通学校,现为黑龙江省工程学院,涉及2人;黑龙江省北安农业学校,现为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涉及6人;黑龙江省财贸学校,现为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涉及2人;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工程学校,涉及2人;黑龙江省电子工业学校,现为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涉及1人;黑龙江省供销学校,现为黑龙江省商务学校,涉及2人;黑龙江省海伦农业机械化学校,现为黑龙江省机电工程学校,涉及10人;黑龙江省鹤岗市卫生学校,涉及2人;黑龙江省化学工业学校,现并入齐齐哈尔大学,涉及2人;黑龙江省机械制造学校,涉及1人;佳木斯农业学校,现为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涉及17人;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学校,现为黑龙江省职业学院,涉及3人;黑龙江省卫生学校,现为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涉及3人;黑龙江省物资学校,现并入哈尔滨师范大学,涉及1人;黑龙江省中医药学校,现为黑龙江省中医药学校佳木斯分校,涉及2人;吉林省技术监督学校 ,现为吉林省技术监督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涉及1人;佳木斯大学,涉及1人;牡丹江市卫生学校,涉及3人;牡丹江医学院,涉及1人。
3、没有提供相关材料的有6所学校(17人)。分别为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现并入黑龙江工程学院,涉及1人;黑龙江省人民武装学校,现为黑龙江司法警官学院,涉及5人;大庆职工学院,现为大庆职业学院,涉及2人;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学校,现为黑龙江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涉及7人;上海大学文学院,涉及1人;中国地质大学,涉及1人。
下步工作中,县工作组将对每份合同每个人进行甄别,对合同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按照流程和时限,依据有关政策做好90年代末未就业大中专上访问题处理工作。

肇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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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7-7-5 06:4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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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7-7-5 08:51 |只看该作者
雄县可不是别的地方,是河北保定的,政策执行有早晚,咱们要相信党,相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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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7-7-5 13:06 |只看该作者
切,小看我们的大南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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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7-7-7 21:1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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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7-7-7 21:17 |只看该作者
四年前的,再看看前面的文件,变化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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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泽湖       发表于 2017-7-10 17:13 |只看该作者
被国家“包养”了才好呢,是吧?国家不欠我们的,我们为了国家又做了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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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7-7-10 22:28 |只看该作者
这是契约精神的问题,好比咱们买房,钱交了。有可能晚交房,但是它压根就不盖,是不是违约啊,咱们怎么办,这只是物品,如果换成人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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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飘       发表于 2017-8-22 04:42 |只看该作者
政府对于承诺过得就应该说话算数,说到做到,要不怎么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呢?这个问题是迟早要解决的,我也是95届的,上学时说是包分配的,可是毕业后分配到卫生局了,去报道人家根本不要,悲哀呀。现在就连银行都要求老百姓有征信,有信誉,难道政府部门不这样要求自己吗?望政府尽快解决此类事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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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飘       发表于 2017-8-22 18:06 |只看该作者
据我所知沧州很多县市在12年就解决了这类问题,当时我的一个同事就是因为分配了工作辞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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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飘       发表于 2017-8-23 18:52 |只看该作者
楼主把此事发到华夏民意网才有解决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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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飘       发表于 2017-8-24 14:46 |只看该作者
不去争取肯定没有希望,从国家的政策看还是有点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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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飘       发表于 2017-8-31 03:40 |只看该作者
2000年以后得学生没有签委培协议,根本没有分配这种说法,2000年以前的才有,这是当时的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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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7-9-4 16:27 |只看该作者
霍林郭勒市关于对“并轨”前部分毕业生及历史遗留需要继续解决的毕业生符合登记条件人员及拟安置岗位的公示
2017-09-04 霍市信访 霍市信访
根据《通辽市关于解决“并轨”前部分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其他历史遗留需要继续解决的有关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工作方案》(通信联办发〔2017〕24号)文件精神,我市已完成登记、审核工作,现将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及拟安置岗位进行公示。
一、人员名单
夏家春   袁立军   百  龙    程国梅   代洪新  刘思敏     
张媛媛   孙炳强   郑  齐    郑凯元   包福全  包永强
温婷婷   张春梅   陈  敏    朱晓燕   钟凤辉  马云飞
韩玉华   包建军   王  东    孙丽丽   王俊峰  唐玉霞
冯丽云   丁树学   孙君鹏    乌云格日乐
二、拟安置岗位
序 号 单 位 安置人数 工资待遇(元/月) 备 注
1 森林公安局 12 3000 工作地点在军马场
2 宝街 2 2300

3 残联 1 2300

4 工商局 1 2300

5 电视台 2 2300

6 农牧林业局 3 2300

7 沙街 1 2300

8 水务局 3 2300

9 住建局 3 2300

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考试,根据考试成绩选择岗位,考试时间:2017年9月14日。
公 示 期: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
举报电话:7926758。
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及其它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应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霍林郭勒市解决“并轨”前部分普通大中专院校
  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其他历史遗留需要继续解决
的有关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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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飘       发表于 2017-9-16 07:19 |只看该作者
我就是直接没有给分配的,还不如下岗的呢,南宫怎么就就没人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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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8-1-14 21:12 |只看该作者
新化县从分配到企业的1996-2000年毕业的统招统分大中专学生中选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18-01-12 新化县政府门户网

  为妥善解决分派到了企业但企业未接收的1996-2000年毕业的统招统分大中专学生(以下简称统分毕业生)诉求,经县统分毕业生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拟从我县分配到企业且未参与企业改制的1996-2000年毕业的统分生中选聘20名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就选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职数及编制性质

  2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 选聘范围和报名资格条件

  1、1996-2000年毕业被分配到乡镇企业,在原人事局开具了工作介绍信,并到乡镇报了到,乡镇未安排上班的统招统分毕业生;

  2、1996-2000年毕业被分配到县直部门下属企业,在原人事局开具了工作介绍信,并到县直部门报了到,但县直部门未作安排的统招统分毕业生。

  以上范围的统招统分毕业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未参与企业改制置换身份;
  (2)未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3)未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4)无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方式

  采用考试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四、选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统分毕业生先到县统分毕业生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新化县从分配到企业且未改制的1996-2000年毕业的统分大中专学生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到县乡计划生育主管单位、公安部门和所分配的企业主管部门(原县属企业的主管部门是原企业主管部门合并改革后现在的县直单位,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是乡镇党委)签具意见,并由分配单位主管部门开具报考推荐信,再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人事局开具的工作介绍信和《新化县从分配到企业且未改制的1996-2000年毕业的统分大中专学生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企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报考推荐信到县统分毕业生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2月6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上午8:00至12点,下午2:30至5:00为报名时间,共10个工作日。报名截止后,由县统分毕业生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统一审查报考资格条件,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2、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各10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职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能力和素养。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各科目单项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当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在前面;当笔试成绩也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在前面。

  3、体检。按照选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选前20名为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合格对象作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进一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5、递补。当出现考察不合格取消选聘资格或自动放弃情况时,从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6、公示。考察合格对象,确定为拟选聘对象,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对被举报的对象,经查实确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规定程序递补。

  7、选择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拟选聘对象从公布的职位中自主选择。职位选定后,不得变更。

  8、办理编制和人事手续。经选聘的统分毕业生,参照原分配到乡镇事业单位的统分毕业生办理编制、人事、养老保险等手续。

五、纪律要求

  选聘统分毕业生,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十分敏感和复杂,为确保公平公正,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舞弊事件,严禁弄虚作假。选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邀请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参与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新化县1996-2000年毕业的统分毕业生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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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8-2-25 19:45 |只看该作者
【新年新公告】白城市洮南市招聘协助岗位人员80人!
2018-02-19 吉林中公事业单位考试信息


为满足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协助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面向全市委培、定向毕业生,进行逐年招聘安置,2018年拟招聘80人。
二、岗位方向
拟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业务协办、文秘综合、交通协管、园林管护等协助性岗位。
三、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1998年-2000年毕业,“培养方式”为委培生、定向生(不含统招、并轨、自费等毕业生),派遣证或报到证注明到洮南市人事局报到的毕业生。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二)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日-3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
市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民生大厦北栋三楼)。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6个月内)同版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3张、《2018年洮南市公开招聘协助岗位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需打印,签名处需本人手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免收考生报名费用。
3、请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
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
市人社局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市纪委全程监督,审查要求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
(六)准考证发放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制发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考试
本次考试由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依据笔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成绩在洮南市人才交流中心公示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考试入围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司法机关负责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考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洮南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福利待遇及使用
1、人员安置将结合岗位方向,优先考虑招聘人员所学专业、现居住地、个人意愿等,一经聘用,招聘人员必须服从安置。
2、本次考试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
合同,报市人社局备案;劳动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期限;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初次备案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考核细则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考核方案或本单位本行业考核细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再考试直接续签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为每人每月33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系统开通前,以现金方式支付个人,系统开通后,由用人单位代缴),今后根据事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定适度调整。
4、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凡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因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不得再参加今后所有委培生、定向生的聘用考试。市人社局要对各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支付报酬、缴纳保险情况进行专项监察。聘用人员与单位发生争议的,应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信息发布及报名咨询
本次考试公告和信息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洮南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网址为http://www.taonan.gov.cn/
报名咨询电话:洮南市人才交流中心
0436—6253245。
报名联系人:陶丽 于洋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2018年洮南市公开招聘协助岗位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洮南市人民政府
注:本文来源洮南市人民政府,原标题2018年洮南市公开招聘协助岗位人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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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888       发表于 2018-2-27 10:01 |只看该作者
很个 发表于 2018-2-26 15:13
继续做梦等着去吧

你对社会怀有巨大仇恨,是否因为从小缺乏父母关怀?或者你身怀残疾,而无人照料,我挺同情你的,我这里是明化卫生院,可以免费收容你,管你吃喝拉撒,负责你一生,记住,社会虽然残忍,但人间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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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8-3-8 20:55 |只看该作者
内蒙古奈曼旗2014年关于解决委培生统配生就业问题的实施方案 根据通辽市委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信访工作相关事宜》(〔2012〕3号)第五条第一款解决“委培生和统配生信访问题”和《研究近期突出信访问题》(〔2013〕4号)第一条的指导意见及旗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为妥善解决我旗符合解决范围内的统配生、委培生就业问题,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2012年4月8日和2013年7月4日通辽市委关于解决“委培生和统配生信访问题”专题会议(〔2012〕3号、〔2013〕4号)指导意见为依据,本着“扩大就业、择优考录、岗薪挂钩、合同管理”的原则,通过严格资格认定、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签订合同的办法,面向基层安置,解决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委培生、统配生就业问题,维护全旗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二、解决范围入学时为奈曼旗户籍的2002年以前(含2002年)入学毕业未安置的通辽教育学院和通辽电大的委培生、1999年以前(含1999年)毕业未安置的非师范类统配生、2001年以前(含2001年)毕业未安置的全日制师范类本(专)科院校毕业生、1997年以前(含1997年)入学未安置的非师范类中专统配毕业生。三、政策依据依据通辽市委关于解决“委培生和统配生信访问题”专题会议纪要〔2012〕3号、〔2013〕4号文件精神,解决符合政策范围的委培生、统配生就业问题。四、解决意见(一)采用统一考试的办法,按照考试、考核结果区分岗位,予以安置。(二)符合政策范围的委培生、统配生资格和身份的界定,以户籍证明、学籍档案、毕业证、报到证、委培生协议等为标准。(三)符合政策范围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解决范围:1.已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置过的;2.毕业报到后曾予以分配,但未按分配手续报到的;3.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处分期未满的;5.其他不符合条件及要求的。五、安置方向及工资待遇(一)经审查合格的符合安置政策范围内的委培生、统配生,经考试、体检后,师范类的统一安排到各学区村级小学和幼儿园工作,非师范类的全部安排到苏木乡镇场街道站、办、所工作,工龄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二)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三)自愿放弃安置,自主创业就业者,每人一次性发放创业扶持资金10万元。六、工作步骤(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成立奈曼旗解决委培生、统配生就业问题领导小组,下设报名、资格审查和政审、考务、体检等专项工作组,明确具体工作职责。2.符合政策范围的委培生、统配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师范类的由旗教体局牵头组织实施,非师范类的由旗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已按照要求在2013年规定时限内报名登记的,本次不再重新组织报名。3.成立人社、教育、公安、信访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专项工作组,明确审查条件,严格审查核实证书、证件、档案等相关资料。资格审查是解决就业问题的关键环节,务必要落实责任,严格把关,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出现问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审核合格的委培生、统配生,在奈曼旗政府网、教育网、旗电视台等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4.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2月20日至3月20日。(二)组织考试1.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试卷分蒙汉两种文字,由考生自主选定。2.笔试内容,师范类为初中语文、数学,非师范类为公共基础知识。3.试卷总分为100分,师范类语文、数学各占50分。4.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5.考试成绩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及时受理查处。(三)组织体检1.考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旗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以旗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3.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安置资格。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四)聘用安置体检合格者,按照设定的岗位数,安排到村级小学和幼儿园、苏木乡镇场街道站、办、所工作,并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不服从分配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七、有关要求(一)自愿放弃安置的毕业生,需在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旗人社局提交个人放弃安置申请。(二)公示期及上岗后被举报者,通过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安置资格。(三)被安置委培生、统配生要珍惜就业机会,按时报到,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今后不再另行安置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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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sb       发表于 2018-3-12 15:46 |只看该作者
很个 发表于 2018-2-26 15:13
继续做梦等着去吧

你连梦都不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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