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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0年以前大中专生毕业分配问题

月月超       发表于 2017-6-14 03: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查看: 731429|回复: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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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在线       发表于 2017-6-14 20:37 |只看该作者
那些80.90年代大中专毕业生,后来下岗的,无业的,现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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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7-6-15 11:03 |只看该作者
关于做好“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2017年05月20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意见的报告》(内人社报〔2017〕13号)文件精神,及呼伦贝尔市专项调度工作会议要求,现将调查摸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摸底登记人员范围

      (一)第一类人员:1997年及以前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计划统招生中一直没有安置就业的任务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的定向生、委培生。

      (二)第二类人员:1998年、1999年、2000年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未按所签合同安置就业的定向生。

      (三)第三类人员:1999年及以前入学,技工学校按定向招生计划招收、未按所签订的合同由用人单位接收就业的毕业生。

      二、符合条件人员提供所需资料及登记地点

      (一)需要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原始档案资料及本人联系方式。
4#
月月超       发表于 2017-6-15 11:06 |只看该作者
(二)登记地点:根河市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联系人:赵连梅   房丽辉

      咨询电话:5227722

      三、摸底登记时间

      2017年5月21日至2017年5月31日(节假日不休息)

      注:此项摸底登记工作时间紧,望互相转告,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的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0日
5#
月月超       发表于 2017-6-15 21:04 |只看该作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文件

      内人社报[2017] 13号

      关于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习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意见的报告

      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区“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要求各盟市党委、政府切实做好这部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按照自治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事件联席会议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研究提出了解决我区这部分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把握人员范围

      以“并轨”前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派遣接受地为依据,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盟市党委、政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重点解决下列毕业生(以下坚持“三类人员”)就业:

      (一)1997年及以前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计划统招生中一直没有安置就业的任务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的定向生、委培生。

      (二)1998年、1999年、2000年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未按所签合同安置就业的定向生。

      (三)1999年及以前入学,技工学校按定向招生计划招收、未按所签订的合同由用人单位接受就业的毕业生。

      二、准确界定人员身份

      各盟市要全面掌握上述“三类人员”底数,包括当年招生性质、毕业时间、学校、专业、困难程度、求职意愿等信息。组织专门力量,依据报到情况、本人档案、派遣证、相关证明等资料,逐一甄别,严格界定身份。

      三、落实就业相关政策

      各盟市要坚持原有政策与现行政策衔接统一原则,依据原招生就业政策以及现行机关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规定,针对不同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上述“三类人员”的就业问题。

      四、期限解决就业问题

      各盟市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于2018年4月10日前解决上述“三类人员”的就业问题,维护党的十九大召开和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自治区维稳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各盟市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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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7-6-16 17:2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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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7-6-18 06:34 |只看该作者
按照通辽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辽市关于解决“并轨”前部分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其他历遗留需要继续解决的有关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工作方案》(通信联办发〔2017〕24号)文件精神,我旗于即日起开展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登记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人员范围
(一)1997年及以前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计划统招生中一直没有安置就业的任务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的定向生、委培生;
(二)1998年、1999年、2000年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未按所签合同安置就业的定向生;
(三)1999年及以前入学,技工学校按定向招生计划招收、未按所签订的合同由用人单位接收就业的毕业生;
(四)1997年及以前入学,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统招生中一直没有安置就业的任务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的定向生、委培生;
(五)1998年、1999年、2000年入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就业的定向生;
(六)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办厅发〔2010〕47号文件规定的2002年以前(含2002年)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2012年安置遗漏人员);
(七)中共通辽市委〔2012〕3号会议纪委明确的“2002年以前入学的教育学院和电大等学校师范类委培生、1999年之前毕业未安置的非师范类统配生、2001年以前毕业未安置的全日制师范类本(专)科院校毕业生”(历次安置遗漏人员)。
二、登记时间地点及要求
登记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7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
登记地点:科左中旗就业局一楼大厅(保康镇科尔沁大街东端北侧)
符合条件人员需本人持学籍档案、报到证(派遣证)、定向或委培合同(协议)原件,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登记。
咨询电话:科左中旗人社局0475-3219902
                    科左中旗教体局0475-3217984

科左中旗解决“并轨”前部分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
学校毕业生及其他历遗留需要继续解决的
有关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7日
8#
月月超       发表于 2017-7-2 05:22 |只看该作者
乌海市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乌海市教育局 2017年06月22日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关于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意见的报告》(内人社报〔2017〕13号)精神,为妥善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做好分类安置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属地管理,依法依规,摸清底数,分类化解,有序推进的原则开展分类安置工作。

      二、分类安置范围

      (一) 1997年及以前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计划统招生中一直没有安置就业的任务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1998年、1999年、2000年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未按所签合同安置就业的定向生;

      (三)1999年及以前入学,技工学校按定向计划招收、未按所签订的合同由用人单位接收就业的毕业生;

      (四) 1997年及以前入学,大专及以上国家计划统一招生中一直没有安置就业的任务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安置的定向生和委培生及1998年、1999年、2000年入学,大专以上未按所签合同安置就业的定向生。

      三、工作安排

      (一)身份核实

      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25日,依据报到情况、本人档案、派遣证、相关证明等资料,逐一甄别,严格界定身份,对每名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登记摸底情况进行核实确认。

      (二)分类统计

      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按照普通大中专院校任务生、定向生、委培生及技校生等各类情况进行分类统计。

      (三)汇总上报

      各区在摸底登记,核实统计结束后,将所有资料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将有关表格、情况说明等材料, 6月30日前上报市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安置措施

      根据分类统计的情况,请市人社部门提出分类安置办法,征求各区及相关部门意见后,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四、有关问题处理

      (一)不属于安置范围人员

      不在本次安置范围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原则不做安置。考虑到该群体对政策没有完全理解,在从众心理的驱使下、存在跟风盲目前来的情况,各区、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二)资料不全人员

      由于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群体毕业近20年,可能存在原始档案、毕业证、派遣证、分配介绍信等资料不全的情况,各区要从实际出发,要求本人做出详细的情况说明,市教育局协调自治区教育厅,配合做好此类人员的甄别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部署

      各区、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分类安置工作顺利进行。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关于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意见的报告》(内人社报〔2017〕13号)精神上来。

      (二)依法依规办理,认真核查确定

      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人数多、时间跨度大,在工作开展中,各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就业政策,做好“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分类安置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各区、各部门在分类安置过程中,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己,公开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耐心做好政策解读,对政策解释不清、摸底登记不细、检查认定不准、分类汇总不实、分类安置不到位及散布虚假信息等其他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追究责任人及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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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895587       发表于 2017-7-3 16:21 |只看该作者
政府的诚信问题 96届的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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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超       发表于 2017-7-4 15:28 |只看该作者
咱们国家是共产党专政,无论哪个省都是执行的中央政府的政策,只不过执行力度不同而已,不像美国是联邦制,各个地方都有自己的自制权
12#
月月超       发表于 2017-7-4 15:36 |只看该作者
肇州县90年代末未就业合同委托、定向大中专毕业生摸排情况公告
按照工作流程、时限和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派出由纪检委、政法委、人社局、信访局四家单位参加的3个工作组分别深入到各学校对合同委托、定向生的入学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入学学籍名册、原始协议书、委托合同等有关材料进行了查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目前,经核查我县合委、定向生共220人,共涉及42所学校。通过函询和调查组走访,具体分三种情况:
1、有合同文本的共7所学校(117人)。分别为大庆经济学校,现转型为大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园林绿化公司,涉及39人;大庆石油管理局卫生学校,现为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涉及11人;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学校,现为黑龙江科技职业学院,涉及4人;齐齐哈尔林业学校,涉及4人(个别毕业生提供有本人的入学合同协议,学校没有提供合同和协议书);齐齐哈尔农业机械化学校,涉及29人;黑龙江省农业经济学校,现为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涉及28人(个别毕业生提供有本人入学登记表,学校没有提供合同和协议书);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涉及2人,学校提供有一份在肇州县录取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与管理专业15人的《中等技术学校合同委托培养接收协议书》,但未就业毕业生均不属于此专业。
2、没有合同,但有入学或毕业登记名册及证明的共29所学校(86人)。分别为长春地质学院,现并入吉林大学,涉及1人;大庆高等专科学校,现为大庆师范学院,涉及7人;大庆石油学院,现为东北石油大学,涉及1人;大庆人民警察学校,涉及1人;大庆艺术学校,涉及1人;东北农业大学,涉及1人;华北石油卫生学校,现为渤海石油职业学院,涉及2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涉及1人;黑龙江纺织工业学校 ,现为黑龙江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涉及8人;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现为黑龙江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涉及1人;黑龙江省交通学校,现为黑龙江省工程学院,涉及2人;黑龙江省北安农业学校,现为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涉及6人;黑龙江省财贸学校,现为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涉及2人;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工程学校,涉及2人;黑龙江省电子工业学校,现为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涉及1人;黑龙江省供销学校,现为黑龙江省商务学校,涉及2人;黑龙江省海伦农业机械化学校,现为黑龙江省机电工程学校,涉及10人;黑龙江省鹤岗市卫生学校,涉及2人;黑龙江省化学工业学校,现并入齐齐哈尔大学,涉及2人;黑龙江省机械制造学校,涉及1人;佳木斯农业学校,现为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涉及17人;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学校,现为黑龙江省职业学院,涉及3人;黑龙江省卫生学校,现为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涉及3人;黑龙江省物资学校,现并入哈尔滨师范大学,涉及1人;黑龙江省中医药学校,现为黑龙江省中医药学校佳木斯分校,涉及2人;吉林省技术监督学校 ,现为吉林省技术监督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涉及1人;佳木斯大学,涉及1人;牡丹江市卫生学校,涉及3人;牡丹江医学院,涉及1人。
3、没有提供相关材料的有6所学校(17人)。分别为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现并入黑龙江工程学院,涉及1人;黑龙江省人民武装学校,现为黑龙江司法警官学院,涉及5人;大庆职工学院,现为大庆职业学院,涉及2人;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学校,现为黑龙江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涉及7人;上海大学文学院,涉及1人;中国地质大学,涉及1人。
下步工作中,县工作组将对每份合同每个人进行甄别,对合同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按照流程和时限,依据有关政策做好90年代末未就业大中专上访问题处理工作。

肇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
13#
月月超       发表于 2017-7-5 06:4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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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月月超       发表于 2017-7-5 08:51 |只看该作者
雄县可不是别的地方,是河北保定的,政策执行有早晚,咱们要相信党,相信政府
18#
月月超       发表于 2017-7-5 13:06 |只看该作者
切,小看我们的大南宫
20#
月月超       发表于 2017-7-7 21:1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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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月月超       发表于 2017-7-7 21:17 |只看该作者
四年前的,再看看前面的文件,变化大啊
22#
龙泽湖       发表于 2017-7-10 17:13 |只看该作者
被国家“包养”了才好呢,是吧?国家不欠我们的,我们为了国家又做了多少呢?
23#
月月超       发表于 2017-7-10 22:28 |只看该作者
这是契约精神的问题,好比咱们买房,钱交了。有可能晚交房,但是它压根就不盖,是不是违约啊,咱们怎么办,这只是物品,如果换成人生呢……
25#
飘飘       发表于 2017-8-22 04:42 |只看该作者
政府对于承诺过得就应该说话算数,说到做到,要不怎么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呢?这个问题是迟早要解决的,我也是95届的,上学时说是包分配的,可是毕业后分配到卫生局了,去报道人家根本不要,悲哀呀。现在就连银行都要求老百姓有征信,有信誉,难道政府部门不这样要求自己吗?望政府尽快解决此类事件。I
27#
飘飘       发表于 2017-8-22 18:06 |只看该作者
据我所知沧州很多县市在12年就解决了这类问题,当时我的一个同事就是因为分配了工作辞职的。
28#
飘飘       发表于 2017-8-23 18:52 |只看该作者
楼主把此事发到华夏民意网才有解决的希望。
30#
飘飘       发表于 2017-8-24 14:46 |只看该作者
不去争取肯定没有希望,从国家的政策看还是有点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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