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宣传部 于 2014-9-16 09:5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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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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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0 K+ E4 T2 ^& o ~《河北法制报》(2014年9月15日)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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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许文 凤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南宫市把推进“一乡一法庭”建设作为为民服务的重要举措,从配齐硬件夯基石、充实人员建队伍、建章立制抓规范入手,着力推进“一乡一法庭”建设。截至目前,全市16个乡镇的基层人民法庭全部建成,已接待来访群众240余人次,调解纠纷65件,引导群众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30件次,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政策支持,为“一乡一法庭”建设“搭台子”。将“一乡一法庭”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积极协调各乡镇办事处从相当紧张的办公用房中腾出了2-3间办公用房作为法庭的办公场所,市财政投资60余万元为法庭配齐了办公电脑、桌椅、文件柜等办公设备和生活用品;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人民陪审员列入财政预算,予以拨付兑现;解决了7名基层人民法庭庭长的正、副科级待遇,极大地激发了干警们的工作热情。 强化培训,为乡镇法庭队伍建设“树梯子”。采用基层组织推荐、法院干警举荐、司法行政部门选荐的方式,严格选取了97名人员充实到人民陪审员的队伍当中,充分利用陪审员人头熟、关系广、声望高的优势,做好诉前调解工作,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又化解了矛盾。同时,强化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培训。确定每周选派一名精干法官,到基层法庭巡回对陪审员的纠纷调解技巧和法学理论知识进行常态化培训,答疑解惑;定期安排各乡镇法庭的陪审员轮流到法院各业务庭进行“跟班实习”。 规范管理,为“一乡一法庭”建设“立规矩”。通过分片层级管理方式,将全市16个基层人民法庭按照行政管理区域划分为凤岗、南便、高村、段芦头四个“片”,从“片”区的法庭庭长中选任了一名责任心强的庭长担任该片的“片长”,全面负责片区内所有法庭日常工作的安排、实施、检查、督导等工作,并对院党组负责,既增强了基层法庭之间业务、政务工作的联系、沟通和交流,又强化了责任意识。同时,确定了法庭工作人员的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纪律、考核办法及奖惩办法,确保各项工作更加规范、高效、顺利开展。 + o& g2 e' m# K"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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