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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办结时间

2014-05-22 16:09

  我妈是七十年代陈村供销社的一名正式工(这在当时来说已经是非常好的工作了),上了不到两年,后因病(当时已丧失劳动能力)再没有参加工作,但工作关系一直在陈村供销社里。三四十年过去了,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今天去社保局咨询养老保险和退休的情况,得知养老保险才交了3年,截止到96年以后再没有缴纳,也就是说从96年要补到2013年底,要补交88400元之多。不知道我妈这种情况的退休手续怎么办?好办吗?退休工资该怎么算啊?单位于我妈还有那些责任需要承担?例如病残津贴什么的。
  现在我妈这种情况有其他社会补助吗?
  谢谢!

办理进度

人社局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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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网友您好: 如你所说属实,可前往人社局查找档案,确定档案存在且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按照冀人社[2012]40号文件要求补缴养老保险费,然后根据河北省有关规定,计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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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民意通,希望你真的能通达民情,传达民意,为民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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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先进单位2022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4-5-22 15:5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如你所说属实,可前往人社局查找档案,确定档案存在且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按照冀人社[2012]40号文件要求补缴养老保险费,然后根据河北省有关规定,计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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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先进单位2022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4-5-22 15:5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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