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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税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4-10-9 17:32 |显示全部楼层

已办理

地税局

办结时间

2014-10-10 09:35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2#
地税局   机构认证    发表于 2014-10-10 09:34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纳税人:
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根据《河北省契税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0号)第六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四。因此您购买的141平方米的房屋应适用4%的税率申报缴纳契税。如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致电南宫市地税局咨询。电话:5169330  516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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