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环境执法人员于2015年6月29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烧制青瓦,窑内有青瓦15000块左右,窑炉烧制过程中没有烟气防治设施,产生的废气直接无组织排向大气环境,有冒黑烟现象。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015年6月30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责令改正要求停止生产,还在生产烧制青瓦,执法人员再次告知该公司负责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015年7月3日上午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窑炉已停止烧窑,窑门已用泥土封堵,窑门前还存放有煤,厂区内有出好的瓦坯近15000块,厂区西正泡着泥。
2015年7月8日上午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开工生产,厂区内还存有近15000块瓦坯,青瓦窑已上水熄窑中。
今后我局将加大巡查频次,切实维护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同时,南宫市24小时畅通环保热线12369电话或5050320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共创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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