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你好,《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记载于登记簿;(五)发证;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截止到目前,我单位未收到凤凰世纪城小区提出的房屋登记申请和提供的任何证件资料。
若开发企业违约,业主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间、办理房产证时限、违约责任等条款,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依据以上法律规定,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房产,应首先由开发企业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即办理房产总证),而后开发企业与购房业主方可共同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即办理分户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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