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照邢台市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个人缴费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50元,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南宫市人民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印发南宫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文件,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年度筹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随同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我市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元。
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标准共计每人253元。享受特困供养和城乡低保人员需个人按照税务部门缴费方式自行参保缴费后,凭缴费收据到各乡镇办办理补贴手续。2020年度是否参保成功,以税务部门缴费信息为准。
南宫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516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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