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5日南宫市自然规划局和乡政府来到大屯乡任晒村执行违建拆迁工作已将近一个月(9月12日),虽然违建者答应自行拆除,但只是拆除了其中一部分表面,村民仍然无法出行且现场一片狼藉,并私自挖了深5-6米的深坑,在村民垫自家胡同的同时又挖坑设阻碍,我们多次寻求帮助却无结果,难道要让执法的结果成为烂尾工程吗?难道不该按照《土地管理法》恢复土地原状(参见土地法第76条)恢复原状吗?难道对于这种横行霸道的无赖我们政府部门就束手无策吗?难道任由村民无法出行一味的在家苦等吗?
我们手无缚鸡之力的村民该如何维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在此,烦请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大屯乡政府领导再费费心,给我们一个能正常出行的道路,不要让恶霸村民影响了我们的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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