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们好!!我们是南宫市政府2011年公开招聘的特巡警(辅警)人员,按照当时政府发布的招聘文件精神,我们三年考核合格后按机关工勤人员对待,工资福利享受工勤人员待遇,但是这次政府预发放绩效奖金和工资调表的范围包括工勤人员,为什么我们现在被告知成了长聘人员,财政统发的有,我们是财政统发到单位再到个人就没有,那财政发到单位再到个人就是为了以后扣我们的各种福利吗??明明按机关工勤为什么要区别对待?能不能请有关部门具体答复我们到底是什么身份,有没有文件精神。辛辛苦苦一年,就盼着年底这几千块钱给家里补贴一下,为什么我们应该有的待遇,现在成了长聘人员。2018年我们统一参加了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等级考试并取得了初级工证书,上面是有邢台市有关部门的盖章的,如果不是工勤人员为什么有资格参加这次考试,如果是工勤人员为什么这些年我们该有的工勤人员待遇没有,我们要求按文件享受工勤人员同等待遇,同样的身份不要区别对待。另外我们实习期三年的养老保险,至今还没有给我们补缴,同时期农业局、规划局、城管局等单位招聘的人员,都早已经补缴三年试用期保险,唯独公安局没有,我们也曾多次逐级反应问题,至今仍未解决,这是怎么了?是哪里不作为??两年了杳无音讯!也请领导们关心关心最基层人员的心声,这不是我们额外要求怎么着,是应该就属于我们的,为什么我们逐级反应至今没有解决,还要反过来做我们的工作,说我们没有纪律观念之类的,这是我们的合理诉求,是应得的待遇没有给我们落实!领导们在讲道理的同时最应该切实解决一下我们的疾苦问题,因为这个事责任不在我们,我们在合理诉求,在想处理我们的时候反问一下,有关部门有没有失职,谁来追究他们的责任。我们要求明确答复什么时候补缴三年试用期保险。另附当时招聘文件内容,请领导们核实我们所说是否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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