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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兼任南宫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

2018-11-16 09:17

  近日,河北省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辖区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每人都要在本辖区确定至少一所中小学校,担任其兼职法治副校长。自明年起,每人每年至少应到兼职学校授课一次,每次辅导一个小时左右。

  11月13日上午,南宫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在南宫中学举行检察长兼职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南宫市检察院张雪彦检察长和宋涛、王永军副检察长、市教育局白恒建局长、南宫中学校长焦福利、南宫实验中学校长巩如山、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副校长袁风钦和市教育局主管法治教育副局长、三个学校主管法治的副校长以及400余名师生代表到场参加。

  仪式上,南宫市教育局局长白恒建强调,法治副校长的聘任,既是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也是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更是提升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市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为南宫学子健康成长把舵护航,建设教育强市的信心和决心。希望各中小学校要建立相应制度,让法治副校长通过有效、方便的途径,更多地参与学校各项重大事务,协调多方力量,形成整体运作的良好态势。

  南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雪彦表示,这次检察长兼任校园法治副校长,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法治进校园活动要求的具体体现,对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对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和法治进校园活动将起到积极作用。市检察院将以法治副校长群体为纽带,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教育、团委、公安、法院、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下一步,三位法治副校长将定期深入学校了解校园治安状况和师生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传与辅导,普及法律常识,加强警示教育。市检察院将借助这一机制,以未成年人为重点深化落实普法责任制,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权威,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工作,努力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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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li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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