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和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精神,讨论研究推动《决定》贯彻落实的相关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茂志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赵东国、副主任王焕青、郭京发、郝明全,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决定》的出台,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越是到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为中央、省委一系列关于疫情防控重大部署的落实落地提供了法治保障,为各级政府实施防控措施提供了法律支撑,也为全社会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形成合力提供了法律依据。 会议要求,全市人大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决定》的重大意义。要从人大常委会自身做起,深刻领会《决定》精神,把《决定》的要求落实到行动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决定》,自觉服从我市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服从社区管理。服从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安排,沉到一线,靠前指挥,高质量完成分包的乡镇、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大机关被抽调疫情排查的同志,要听从相关单位的安排,认真细致地做好排查工作。要继续抓细抓实人大机关的疫情防控,确保始终如一,不出疏漏。同时,要加强对《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会议号召,各级人大代表要带头宣传贯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引导全社会依法有序的参与疫情防控。要加强对《决定》宣传解读,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公众号等对《决定》进行宣传,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