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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沿街门店复业复市通告

2020-3-14 09:28

南宫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经济发展健康组关于沿街门店复业复市的通告

  一、沿街门店分行业复业安排
  1.即日起经备案允许复业的行业
  目前未营业的从事肉、蛋、奶、米、面、油、蔬菜、水果等食品经营的超市、门店、烟酒门市、医药门店、理发店、农资门市、打字复印、广告设计门店、服装店、电器、五金电料、日用百货、文体用品、电脑配件、干洗店。
  汽车销售、房产中介、家电维修、人像摄影、家政服务、仓储物流、音像、书店等门店及各类网店。
  2.暂缓复业的行业
  全市所有室内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图书馆、影剧院、录像厅、游艺厅(室)、棋牌室、舞厅、KTV、网吧、洗浴场、游泳场等封闭场所,酒吧、洗浴、汗蒸、美容、美甲、美睫、保健按摩、足疗、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暂缓复业,具体复业时间等待上级统一安排。
  继续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和城镇集贸市场的活禽交易区和现场宰杀点,依法打击野生动物交易。
  3.餐饮和住宿行业
  餐饮行业由市场监管局根据各饭店油烟净化治理、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达标情况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情况,逐步复业。住宿行业由市公安局根据各门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情况逐步复业。
  二、门店复业需做的准备
  (一)复业前准备
  拟复业门店必须准备充足的84消毒液、电子测温计(额温枪)、口罩等防护物资;对门店内全面清理卫生,全方位进行消毒消杀;对员工及家属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员工健康登记制度。
  (二)复业备案所需携带手续
  1.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件、门店负责人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备案单位领取)。
  3.必须经营者本人办理备案手续,亲笔签字承担门店员工排查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4.携带电子测温计(额温枪)。
  (三)门店经营者及员工中有近期境外来南、返南人员及有湖北武汉来南、返南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的,禁止上岗。
  三、复业备案主管部门
  城区内食品类、服装鞋帽、五金灯具家电类、医药类及其他没有主管部门的行业到市市场监管局备案(咨询电话5222476)。大型商超、进出口企业、汽车销售、成品油零售、电子商务等到市商务局备案(咨询电话5050200)。农资门店等到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咨询电话5050208)。运输业、驾校、汽修厂、仓储物流等到交通运输局备案(咨询电话5222083)。音像、书店、旅游公司等到市文体局备案(咨询电话5050186)。房地产、房产中介、建筑行业、小区内门店等到市住建局备案(咨询电话5222938)。理发、各类医疗诊所等到市卫健局备案(咨询电话5168950)。快递物流业等门店到市邮政局备案(咨询电话5181595)。
  各乡镇村的各类门店复业到本乡镇办备案,凤岗办事处所辖各村的各类门店复业到凤岗办事处备案。
  各复业备案主管部门和乡镇办要依据《南宫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经济发展健康组关于沿街门店复业复市的实施方案》,向备案的门店发放经营场所防控具体要求。
  四、复业后门店的监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办将加强对复业门店的巡查检查,检查发现未经备案私自开业、任意一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人员排查不到位、发热人员没有上报的门店,一律关停,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不服从管理、阻挠执法、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门店负责人或员工,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追究责任。
  
  南宫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经济发展健康组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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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li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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