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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暂停有关祭扫活动的通告

2020-3-21 10:23

  清明节即将到来,统筹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事关疫情防控大局,全市上下必须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邢台市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暂停有关祭扫活动的通告》精神,为避免清明节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有关祭扫活动。从即日起,暂停全市所有公墓、骨灰堂等场所群众有关祭扫活动,同时暂停各类集体公祭、组织开放日、现场宣传展示等群体性活动。
  二、开展免费代理祭扫。全市各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单位,在4月4日--6日由工作人员通过免费敬献鲜花等方式,为墓园内安葬的逝者亲属进行代理祭扫活动。
  三、强化管控散祭行为。对野外零散祭祀行为、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基地、历史埋葬点、散埋坟地及街头祭祀活动,实行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四、提倡网络、居家祭祀。提倡广大群众采取家中祭祀、网上祭扫等文明节俭的方式,由实地现场祭扫转为情感慰籍祭祀,缅怀先祖、寄托哀思。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市民朋友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南宫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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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li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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