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省文明城区、文明县级市测评结果揭晓 日前,由省文明办组织各市开展的文明城区、文明县级市测评工作圆满结束。 此次对城区和县级市的测评工作是根据中央文明办的有关要求,我省组织实施的文明城市三级测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测评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诸多方面,既是对一个城区和县级市的综合评价,也是推动城镇建设上水平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实际、最直接的一项工作。11个设区市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所辖35个区和22个县级市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等九个方面124项测评内容进行了近一个月的测评。测评结果如下(各设区市均按测评分数排序)。 石家庄市:裕华区,藁城市,鹿泉市、辛集市(并列),新华区、桥西区、桥东区、长安区(并列),晋州市,新乐市。 承德市:双桥区,双滦区。 张家口市:桥东区,桥西区,下花园区,高新区,宣化区。 秦皇岛市: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 唐山市:迁安市,路北区,丰南区,开平区,路南区,古冶区,丰润区,遵化市。 廊坊市:广阳区,霸州市,三河市,安次区。 保定市:新市区,北市区,定州市,南市区,涿州市,安国市,高碑店市。 沧州市:任丘市,泊头市,黄骅市,运河区,河间市,新华区。 衡水市:桃城区,冀州市,深州市。 邢台市:桥西区,南宫市,沙河市,桥东区。 邯郸市:丛台区,武安市,邯山区,复兴区,峰峰矿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