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汛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南宫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汛期环境安全监管,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汛期专项检查。该市先后组织监察、监测人员对辖区内造纸、化工等重点生产企业以及危险废物(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对发现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加大对饮用水源地、敏感水域的监管力度。该市对重点饮用水源地、敏感水域进行现场监察,对河流断面进行加密监测,及时全面掌握境内河流水质变化情况。三是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要求辖区内各重点污染企业重点抓好人员、制度、设施、应急预案的建立及落实,对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及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全面自查,对利用汛期偷排偷放、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等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高限处罚。四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该市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预警机制和环境应急指挥系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工作人员、监控中心和12369环保举报投诉热线畅通。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处理和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污染事故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