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举报环境违法排污企业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入加大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污染源排查到位、整治到位,不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严查非法排污、严查超标排污、严查恶意排污的“三查”专项行动,确保将环境隐患查处在萌芽初期阶段,特别是对一些外地移迁我市的小污染摊点和一些损公利己的企业,请广大群众对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积极举报: 一、利用渗坑、渗井(旱井)排放工业污水的。 二、没有环保治理设施超标排污的。 三、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和开工生产的。 四、有恶臭气味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 五、国家明令禁止关停取缔的“十五小”企业(小制革、小造纸、小燃料、土炼焦、土炼硫、土 炼砷、土炼汞、土炼铝锌、土炼油、土选金、小农药、小电镀、石棉制品、放射性制品、小漂染)仍开工生产的。 举报电话:0319--5050320(环保热线24小时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