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商务局 关于2026年惠民促消费活动的公告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继续组织重点限上企业开展南宫市2026年惠民促消费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6年4月15日—5月31日每日8:00—21:00(资金用完为止)。 21:00后未使用的消费券作废,并回收发放至下一日。资金用完活动自动截止。 二、具体方式 广大消费者先下载云闪付APP,注册账号并实名认证,在南宫专区领取消费券,到我市参与活动的限上企业消费结算时核销使用。每单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三、使用规则 1.商超优惠券核销,满100减10元,满200元减20元;满300元减30元;满500元减50元;满1000元减100元(活动期间每人每天限领取5张消费券)。 2.数码优惠券核销,每单消费满1000元减100元;满2000元减200元;满3000元减300元;满5000元减500元(活动期间每人限核销3张消费券)。 四、参与企业名单 1.商超类: 南宫市信和商贸有限公司(信和商厦主营) 河北慧展信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信发商厦主营) 南宫市福万家商超(育才路福万家) 南宫新胜利食品商店 南宫市华座生活超市(青年街工商银行西侧) 南宫市垂杨亿豪商厦(垂杨镇) 2.数码类(电脑、手机、手表手环、平板电脑): 南宫市信和商贸有限公司(信和商厦主营) 南宫北国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胜利街北侧北国电器) 南宫市瑞创计算机销售有限公司(育才路西侧联想电脑) 五、活动细则 1.参加活动时,用户需将云闪付更新至最新版本,打开手机GPS定位并允许云闪付APP获取位置信息,仅限GPS定位在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地区的用户参与。 2.优惠券自获取之日起当日内有效。每单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3.到店消费结账时,请先告知收银员使用云闪付APP优惠券,并使用云闪付APP二维码支付。 4.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二维码等亲自到店参加。 5.本次活动禁止直接兑现为现金,核销时不找零或替代现金找零,严禁倒买倒卖。 6.电子消费券仅限个人消费抵减,促消费资金不得用于订金、办理储值卡等消费行为。 7.本次活动由南宫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醒:公司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零售额达到500万元,餐饮或住宿类零售额达到200万元,可申请加入限上企业,咨询电话:5050206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