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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通过“乡土培养”模式 为村民化解纠纷

2015-3-2 10:28 |作者: 杜岩卿、秦庆翔|来源: 河北广播网

 家庭小矛盾、邻里小纠纷,处理不好可能引出大问题。南宫市通过“乡土培养”模式,在每个村推选一名法律志愿者,以法律为基础,既讲大道理,又有土办法,为村民化解纠纷。

 一大早,南宫市东乞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乞荣钵就来到村民乞永茂家,和他商量养鸡场拆掉后怎么发展的问题。2013年,乞永茂紧临村子在村南闲地上建起了一个养鸡场。去年夏天,因为养鸡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让周边邻居很头疼。


 村民刘文君:“屋里蝇子大得你受不了,没法吃饭。”


 乞荣钵查阅《环境保护法》,上面规定村民发展养殖业必须离村庄500米远,而且村里在面貌改造提升工作中,准备把这块闲地改建成村民活动中心。不过当乞荣钵找乞永茂商量拆掉养鸡场时,却遭到了乞永茂的强烈反对,妻子更是说了不少难听话。


 乞永茂:“你说这事我能同意呀,我整这个不容易,拆以后损失挺大哩。”


 因为乞永茂建养鸡场并没有和村委会签合同,也没有向村委会交过租赁费,按照法律拆掉养鸡场合情合理。但乞荣钵想到,强拆只能激化矛盾。


 乞荣钵:“你要强拆,引起一些矛盾来。咱为了稳定,稳定村里的大局,村委会给他想想别的法。”


 乞荣钵和村委会成员反复商量,为乞永茂另找个地方建养鸡场,同时尽最大能力给他一些经济补偿。在和乞永茂商量了不下十几次后,最终达成了一个双方都满意的方案。


 乞永茂:“给我5000块钱补偿,给找个地方,水电都给解决。我觉着做到这一步,村委会做的挺不错。”


 在南宫市,像乞荣钵这样的法律志愿者每村都有一名。2013年,南宫市启动法律志愿者“乡土培养”模式,每村推选一名威信高、有一定文化基础和法律知识、在群众矛盾调处中有一定经验的人,经过专业法律培训,聘请为本村的法律志愿者。


 南宫市司法局局长田贵君:“发挥他们了解本地情况,能够有效地把纠纷化解在当地,熄覆在萌芽状态,把法律服务这项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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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zhang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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