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日22时40分许,南宫交警大队事故侦逃室民警接到指挥中心警令:在308国道我市王道寨乡刘庄村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自行车被车辆撞击,自行车驾驶人倒地受伤,肇事车辆逃逸。 接警后,事故侦逃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事故现场勘查及救助伤者。通过勘查发现,现场遗留有机动车辆碎片,呈白色。民警初步判断,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被白色小型车辆从后方撞击。由于当时天色已晚,且伴有降雨,事故现场无其他证据可寻,经走访询问,现场周边路段无监控,侦逃工作遇到阻力。两日后,民警从医院得知自行车驾驶人医治无效后死亡。 南宫交警大队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亡人事故逃逸案的进展情况,5月8日组织召开专案组会议,研究制定下一步侦逃方案。为给受害人家属一个交代,事故侦逃民警先后在刘庄村邻近村庄进行走访排查,总共调取监控30余处。民警根据案发时间范围,依次查看各个监控录像,详细比对860余辆机动车运行轨迹,由于工作量巨大,侦逃队员们常常加班到深夜。 5月26日,民警发现白色五菱牌面包车冀E**5P8有重大嫌疑。大队对该面包车所有人李某实施传唤和询问,李某在解释其面包车维修的原因时,言语支吾,神色紧张,但拒不承认交通肇事逃逸。随后,民警在交警指挥中心电子警察监控平台调取了面包车冀E**5P8的运行轨迹,并在通讯公司调查了李某的通话记录。民警发现李某在案发时间之后,频繁与一陌生号码联络。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得知该号码为汽修厂人员使用。民警立即赶赴此汽修厂,找到李某的白色面包车更换下来的零件以及车辆维修发票。经车辆零件残缺比对,确认该车为5.3事故肇事车辆。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李某对其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南宫交警大队依法将李某进行拘留。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