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日,接到局办公室转办民意通关于“天地名门30号楼底下门市噪声扰民”信访问题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核查情况
经我分局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举报人反映天地名门30号楼底下门市噪声污染原因为3家饭店,分别是白云小吃部、穆清苑饭庄、一亿面馆新上油烟净化装置引风机功率较大产生,引风机均安装在各自楼顶,现场检查时3家饭店均已关闭楼顶大功率引风机,改用自备小功率引风机以确保油烟净化达标排放。
三、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3家饭店在没有达到控制噪声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大功率引风机,防止噪声扰民,并确保油烟净化达标排放。
四、网格化环境监管情况
按照南宫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文件要求,凤岗街道办事处贾元硕为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人。
五、回复举报人情况
因举报件内未能提供举报人联系方式,环境执法人员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
今后,我局进一步加大对该区域的环境监察巡查力度和频次,督促乡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履职。在企业周边张贴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单,12369环保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现场执法人员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南宫市分局
现场环境执法人员:
聂 勋:18731966788
王 星:19903197768
2018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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