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网络交流快乐988 于 2019-6-11 19:34 编辑
我是垂杨镇垂杨村村民,特向各级领导请求遗留下来的16年冤案-----我们一级口粮田5.3亩,被强行占用,建造民房。多次向省、市投诉后,下发批文,让地方政府管理此事。以每亩500元补偿解决此事。咨询各级领导:
1、垂杨村农用占地每亩1300元补偿,而我们每亩500元补偿,并且按2.5亩,为何粮补差别之大???
2、我们的粮食补贴村折上标明是打工费按2.5亩×500元计算,其他2.8亩不翼而飞了。显然是不合法补贴。
3、由于我们失去唯一“口粮田“,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强烈要求各级领导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4、要求归还我们合法的口粮田并恢复原貌。
5、赔偿我们16年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费用。
谢谢领导在百忙中审阅此贴
期待回复
我上次已经发过此贴5月19日,镇党委非常重视案件,至今没有满意的答复,我要通过媒体,按照法律程进行上诉,以事实为依据,揭露本村领导已开发为名,成为自己的楼房,用自己人格担保,要求各级领导进行调查此事, 给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垂杨镇垂杨村村民
2019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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