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环境执法大队,于1月3日制定印发了《关于继续规范提升环境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设置综合督查、环境信访、执法后督查、水督查、大气督查和5个辖区环境执法中队,来适应垂管试点和各级督查新形势、新要求,持续不断创新环境执法基层理念,积极探索推进规范环境执法新思路、新体制,依法督促企业规范提升,准确、快速、公开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增强环境执法能力。 一、积极督导企业细化环保管理 1、抓信息公开。持续强化企业环保自律和细化管理水平提升,督导企业依法再规范完善环保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记录台账、环境问题整改前后对比照片印制公示牌、厂区内公示环保责任人,有效通过企业环境管理公开公示,时刻提醒提各环节工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提升。 2、抓台账规范。持续督导企业把常用于迎检的环保手续汇编胶印成册静态台账,把各记录台账每季度汇编胶印成册动态台账,由此来强力推进全市企业一企一档规范管理,实现企业全员知环保、知责任、知履行的细化环保管理普及,有效促进全面细化规范管理提升,强力推进企业环境管理自律、管理规范、合法经营,环境安全。 3、抓问题回头看。对2017年各级环保督查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再进行回头看,确保不出现问题反弹,并对照交办问题在全市开展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推进企业警示教育、合法经营。 4、提升企业应急能力。加大督导企业应急体系机构不健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责任落实不明确、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规范整改,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予以立案处理。 5、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证12369热线电话24小时畅通,“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严格按程序转办、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受理、件件核查到位、规范存档管理。 6、积极配合“费改税”工作。积极与地税部门进行相关工作交接,按时有序推进费改税,确保2018年3月底前完成排污费征收扫尾工作,按按时要求将相关档案资料移交地税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费改税”工作顺利交接开展。 二、积极采取多种执法方式促提升 1、持续做好“五多执法理念”。多宣传新法律法规及政策、多引导环境执法对象合法经营、多与社会各界沟通争取理解支持、多为企业做力所能及的服务、多及时将工作进展汇报领导 2、持续做实“五及时”。及时掌控污染源动态、及时调整应对思路、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有效践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绳之于法”。 3、持续执行“六公开”。张贴邀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违法行为公告、走访登记周边群众了解民意反映、案件核查予市政府信息平台公示、事后专项回访环境信访案件结果、建立南宫环境执法邀请社会各界监督群、大队办公室电子屏公示工作进展。 三、积极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建设 1、探索团队合作管理,以滴水汇海力量大的团队合作精神,实现人人有任务、荣辱共担,人人有平台、共同学习,人人有责任、共创平安,人人发挥其长、共同进步,打造一支勇于担当、敢于担当、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环境执法队伍。 2、细化岗位责任制。以综合保障管理、专项点位督查执法、辖区全面环境执法的三大岗位岗位责任制,尽职免责,即5个辖区全面执法中队和3个专项点位督查执法责任共管共担,为推动执行力规范提升,结合各中队的实际工作量实行积分制,每月底加减分并大队办排名公示通报,有效推动环境执法工作上档升级。 3、细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以监管科截止2017年底共验收项目408个(共涉及366家企业、其中停产无人18个、36个建筑或饭店),纳入环境执法监管对象312个,并分类分批国控源3个、省控源1个、高架源3个,南宫重点190个、南宫一般115个,其中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78个、涉气34个、涉水9个、涉水涉气82个、不涉及四项污染物187个。分别由5个环境执法中队辖区负责,严格执行每季度现场检查1遍,按要求填报移动执法AAP系统,强力推进执法程序规范提升。 4、多方式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充分发挥辖区全面执法和专项点位督查执法相结合,企业环保制度信息公开与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公示相结合的方法措施,有效通过企业自律将环境问题隐患消除再在萌芽初期,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隐患问题情节较轻、文书责令立行立改,并对整改到位情况进行复查;对发现问题较重严格依法依程序快速准确调查取证,移送立案处理,维护树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浓厚氛围。 四、规范提升报送衔接 1、依法报请程序。环境执法大队依法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严格按照环保部《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环境执法,依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等法律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停、限产或停业、关闭的处理,必须依法依程序报请环保分局审定。 2、建设项目移送。环境执法大队依法对局审批、监管等科室,移送的新、扩、改建设项目违法行为查处建议书,认真进行现场核查、迅速准确调查取证、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文字材料反馈移送的科室;对网站已公示的2017年环境执法监管污染源,每月与局各业务科室实行动态信息共享。3、环境监测移送。环境执法大队在每季度的第二月份中旬之前,将环境执法监管台账中的开工企业名单抄送环境监控中心,由环境监控中心负责在每季度末前完成监督性监测,对污染物超标的企业由环境执法大队安排中队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立案。 4、中队报送存档。各中队每月末向大队报送月工作总结和下月谋划,总结本月执法的成效、不足、措施,由此来细化制定下月的工作方案;继续以现场负责督导企业静态、动态台帐胶印提升各环节的细化管理;汇总环境执法监管污染源的每季度“双随机”AAP、责令改正执法文书及现场执法影像等移送综合中队存档,交接严格执行签字制度。 5、督查移交中队。各级督查发现交办问题均由辖区环境执法中队负责调查取证立案,并督导企业整改到位,将发现问题现场拍照与整改后照片制作对比牌公示上墙,便于各级复查问题整改易看易懂易通过,更有利于企业员工警示教育、提醒细化管理。 6、行政处罚移送。各环境执法中队必须依法规范调查取证材料齐全,移送法规科审理按程序报邢台市局立案,并对涉嫌违法行为应行政拘留或刑事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需依法强制执行的移送人民法院。 五、克服实际困难保障任务完成 1、执法环境车辆和取证工具不足及老化有待于改进。 2、现场执法准确、快速调查取证能力有待于规范提升。 3、适应垂管交叉执法的迎检和外出能力有待于提升。 4、辖区环境全面执法、专项点位督查执法、综合保障督查工作运行体制有待于规范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