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巩固当前持续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居民小区内侵财性案件发生,1月8日下午,市公安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居民小区治安防范工作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康志平参加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全市27个居民小区物业经理、保安队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当前我市居民小区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目前我市居民小区存在以下安全问题:一是缺乏完善、实用、透明的安防奖罚机制,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保安人员的积极性;二是技防设施不到位,个别居民小区技防设施形同虚设;三是保安力量年龄偏大,责任心普遍不强,不能按保安要求履职尽责;四是巡逻力度和密度不够,在很大程度上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康志平指出:十八大安保以来,市公安局通过持续不断的严打高压态势和社会面的巡逻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市社会治安保持了持续稳定。随着十八大安保任务的结束,加之春节日益临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侵财犯罪极有可能会出现明显反弹。对此,市公安局未雨绸缪,认真分析研判,因地制宜的制定出台了城区大巡逻工作方案,通过实施交巡警管线,派出所管片,持续加强社会面巡逻防范,严厉打击各类现行犯罪,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面侵财犯罪行为的发生。 康志平强调:只有发挥群防群治的最大作用,才能真正实现全市人民的幸福安宁。小区物业承担着小区管理、服务和安全的第一责任,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是所有入住业主的首要之选。为此,希望所有小区物业管理层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强化管理、制定措施、确保安全。今后,物业要将制定的安保规定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凡公示后发生业主不配合物业工作,强制闯杆,威胁保安人员的,市公安局坚决依法严惩。同时,凡小区内发生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等重大案件的,发生一次由市综治部门给予该小区警告处罚并下发通报;发生二次的由市综治部门在该小区显著位置悬挂警示黄牌;发生三次的由市电视台对其电视曝光,并责令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吊销该小区物业执照,并全力支持业主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维权。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就落实好会议精神对小区物业和保安负责人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没有安装监控设施的小区要立即安装,已经安装监控设施的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运转正常。二是要定岗定责,明确责任。特别是当日23时至次日4时的巡逻要严格落实1小时不低于1次巡逻。三是要把好小区出入关。特别是晚上要关闭大门,对出入人员和车辆要核实情况后再放行,坚决避免鸣笛起杆或开门放行。四是温馨提示所有业主提高防范意识,主动安装防盗网和锁车专用锁。五是对于连续发案的小区,物业和保安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研判分析和摸排破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