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干部52周岁“离岗”违反国家《劳动法》
中职干部52周岁离开领导职位后,应成为普通职工。因为他们仍占有正式职工的编制,继续享受正常职工的工资待遇(并没有按退休标准领取工资)。
中国现在是法制社会,一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必选按现有的法律条文对号入座。
网络上热议的“性贿赂”,既有犯罪故意,也有社会恶果,但无法治罪,只是因为现在的《刑法》上没条文。
退位干部也是这样,不能按“合理推定”进行处理。书记、市长没有让他们提前休息的权力,若让他们提前休息,请拿出具体的法律依据来。
离职干部提前休息,大量浪费了人力财力,同时也对普通职工造成严重的心理挫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