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网南宫民意通南宫信息南宫党务公开网 今天是

南宫民意通

账号:
密码:
注册

QQ登录

1#
职工代表       发表于 2013-7-21 08:24 |显示全部楼层

已办理

纪委监察局

办结时间

2013-07-01 09:08

                                               中职干部52周岁“离岗”违反国家《劳动法》
    中职干部52周岁离开领导职位后,应成为普通职工。因为他们仍占有正式职工的编制,继续享受正常职工的工资待遇(并没有按退休标准领取工资)。
    中国现在是法制社会,一切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必选按现有的法律条文对号入座。
    网络上热议的“性贿赂”,既有犯罪故意,也有社会恶果,但无法治罪,只是因为现在的《刑法》上没条文。
    退位干部也是这样,不能按“合理推定”进行处理。书记、市长没有让他们提前休息的权力,若让他们提前休息,请拿出具体的法律依据来。
    离职干部提前休息,大量浪费了人力财力,同时也对普通职工造成严重的心理挫伤。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fastreply! 回顶部 !return_list!